2005年5月12日 星期四

給居家良伴先生

給居家良伴先生,

我有跟你說過嗎?
其實我很喜歡你的名字.

我想當初幫你取名字的人,一定花了很多的心思.
以前考

給居家良伴先生,

我有跟你說過嗎?
其實我很喜歡你的名字.

我想當初幫你取名字的人,一定花了很多的心思.
以前考試的時候,老師不是都會幫大家打分數嗎?
最好的分數是優,然後是佳,然後是可.
幫你取名字的人不希望你成為最好最優秀的,因為成為最好的,往往也要承受更大的壓力,他只要你維持在不錯的佳,這樣的生活,會過的輕鬆一點,但一樣很快樂.
同時他又希望你當一個善良正直的人,這一點,我覺得你做的很好.
在和你相處的過程中,感覺到你的個性很善良,不會傷害人,是很體貼的人.

今天在回家的路上,想著你和她之間的事.

我不知道我這樣說對不對,
就一個朋友的立場來看,我很替你覺得不值.
而就一個旁觀者的眼光來看,我覺得她並不夠喜歡你.

喜歡這件事情,不是嘴巴上說說就好了,我覺得應該要有實際上的行動作為表示.
她告訴你,她很喜歡你;但同時,她又放不下另一個一直陪伴她的他.
所以她只能徘徊在你們兩個中間,進退不得的猶豫著.
我可以理解,一個人同時喜歡上兩個人的感覺;
但是不論你再怎麼樣喜歡,到了最後,一定要做個決定.
而說著很喜歡很喜歡你的她,卻遲遲下不了決心和她的他說分手.
不管她怎麼告訴你,她的男朋友是無辜的,並沒有做出任何對不起她的事情,所以她無法提出分手;或是她有任何其他的理由不能跟她男友分手...
但是在愛情的世界裡,人一定是自私的,沒有人會願意和對方共享另一個人.
如果她能體會你這樣的感覺,她就應該要做個了斷,但是她做不到.
所以不論如何,這代表著她還不夠喜歡你,她喜歡你的程度並不足以讓她放棄原本的生活.

這是我的看法,希望這樣說,你不要覺得是交淺言深才好.

我常常告訴自己,不論做什麼事情,都要順著自己的感覺去做.
剛和他分手的那一段日子,我很痛苦,每天都想見到他,而我不否認,在分開之後,我們還是維持了一陣子見面,但是每次見面後隨之而來的空虛感,卻往往讓我慌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.
但是我只是順著自己的感覺去做,我想跟他見面,跟他見面能讓我比較不痛苦,那我們就見面吧(還好他也沒有拒絕我的邀約)...
可是這樣的見面真的是好的嗎?
見完面之後反而讓我感覺更難過,所以我選擇放棄了.
一直到最近這兩個月,從只在MSN上聯絡,到他丟我訊息或打電話給我,我都沒有回覆;我覺得我變的堅強了.

所以我也想跟你說一樣的話,如果跟她分開,你感到很難過.
那還是和她繼續維持這樣的關係吧...
也許有一天,她對你的喜歡足夠到讓她能夠放棄一切了,你和她就會有好的結果了不是嗎?
但是我不知道,就我自己來講,我沒有辦法,和另一個人一起分享一個人...
如果我是真的愛他.

最後,我衷心的希望你能快樂,真的.
一起加油吧!

LV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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